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FBBZC2024CGC159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服务项目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报价要求增加需求如下:投标供应商可以劳务派遣税金费率(劳务派遣税金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 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进行报价,响应文件中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2、第三章评审办法已做部分调整,本次采购技术资信评分标准详见更正公告附件。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蚌埠市淮上区小蚌埠镇永安街与淮上大道交汇处西北
联系人:陆田
电 话:0552-2829708
采购代理机构:蚌埠市招标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蚌埠市南湖路1000号
项目负责人:任工、马工、杨工
电 话:0552-2079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