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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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天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马城镇环境问题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续建及生态修复EPC项目 |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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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2024SQGCZ197 |
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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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天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马城镇环境问题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续建及生态修复EPC项目 |
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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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2024SQGCZ1971 |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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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昇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投资概算(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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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94.37 |
最高限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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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94.37 |
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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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禹诚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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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蚌埠片区禹会区高新路南侧兴华路东侧电子信息产业园,联系方式:0552-2042359 |
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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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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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工程总承包综合打分法(暗标) |
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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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2日 09时30分 |
计划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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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日历天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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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附件形式公开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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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附件形式公开 |
本项目以”评定分离“方式组织招标活动,候选人公示按照中标候选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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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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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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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牡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牵头单位)、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安徽瑞融建设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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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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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个日历天 |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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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东新荣街69号 |
投标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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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下浮率)14.99%,设计费报价100万元 |
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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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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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絮(设计负责人:王海梅)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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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设计负责人资格证书名称: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
黑223151534438(设计负责人资格证书编号:(2016)11074) |
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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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宇麟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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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
B022020074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项目负责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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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无要求 |
技术负责人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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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无要求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企业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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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无要求 |
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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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无要求 |
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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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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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工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牵头单位)、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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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和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污染修复工程)乙级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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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个日历天 |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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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蚌埠片区禹会区高新路南侧兴华路东侧电子信息产业园内1号综合办公楼205 |
投标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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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下浮率)14.94%,设计费报价100万元 |
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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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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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荣华(设计负责人:张思远)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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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设计负责人资格证书名称:高级工程师) |
皖1342014201512827(设计负责人资格证书编号:9342022000602057428) |
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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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同心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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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 |
9342023000601103220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项目负责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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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无要求 |
技术负责人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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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无要求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企业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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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无要求 |
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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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无要求 |
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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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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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滨江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牵头单位)、安徽灏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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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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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个日历天 |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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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华阳镇望江大道1366号 |
投标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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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下浮率)15.01%,设计费报价100万元 |
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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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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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凯凯(设计负责人:丁忠焕)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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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设计负责人资格证书名称:正高级工程师) |
皖234212105300(设计负责人资格证书编号:1200057) |
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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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平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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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程师 |
(17)934528465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项目负责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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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无要求 |
技术负责人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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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无要求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企业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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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无要求 |
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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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无要求 |
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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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8日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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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2)异议时,应当按照《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质疑异议和投诉举报暂行规定》(蚌政秘〔2020〕7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联系人:朱工;联系方式(电话):13865010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