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禹会区马城镇富民南路西侧、独山河路北侧地块-建材产业园投资大厦及其配套设施EPC项目”招标文件发布补疑,内容如下:
澄清或修改事项:
事项:原招标文件22.2 发包人违约“按日向承包人支付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公式为:应支付款项×0.05%×延迟天数”,现调整为:按日向承包人支付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公式为:应支付款项×0.01%×延迟天数。
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内容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蚌埠昇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蚌埠市禹诚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