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各潜在投标人对本“小黄山公园二期景观绿化项目-景观工程”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疑问,回复如下:
疑问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定标办法,“表三、技术标详细评审表”与“表四评分表”中“施工组织设计”两者都属于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范畴,要求重复,可否删除“表三、技术标详细评审表”,以“表四评分表”中“施工组织设计”为准?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需综合考虑。
疑问2:招标文件的评分方法存在明显不合理的规定,对于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需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这一要求,评标的加分要求过于苛刻,排斥潜在投标人,请求招标人把这一处加分项删除。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蚌埠高新区经发园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蚌埠市招标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0日